面上,发出均匀的声响。
走出巷口时,他抬手抹了一把脸。手上沾了疤脸的血,不多,但黏糊糊的。他皱了皱眉,从公文包里翻出一张纸巾,仔细擦干净手指,又把眼镜摘下来,用衣角擦了擦镜片上溅到的液体。
巷口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在地上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衬衫,前襟有一小片暗红色,正在往外洇。洗得发白的棉布吸水性很好,把血迹吸成了一朵模糊的花。
他叹了口气。
“明天上课要换一件了。”
然后他推了推眼镜,往宿舍方向走去。
——
半小时后,沈默坐在出租屋的书桌前,把公文包夹层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。
那支笔还在。
他拿起笔,凑近台灯仔细检查。笔身有一条细微的裂纹,是刚才扎入骨头时产生的,但不影响使用。石蜡涂层已经完全破裂,内腔空了,意味着那零点三毫升药剂已经全部注入疤脸体内。
他拧开笔身,把每一个零件拆下来泡进稀释过的双氧水里。双氧水会彻底分解残留的有机物,明天这支笔将变成一堆毫无意义的塑料和金属片,扔进学校操场边的垃圾桶,谁也看不出它曾经是一把武器。
做完这一切,他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。
疤脸没死。急救电话是他打的,送去医院洗胃加透析,大概率能救回来。但就算救回来,四甲基乙二胺的代谢速度也意味着——等他到医院时,血液里已经查不出任何外来毒物了。医生只会看到一个急性溶血加肾衰竭的患者,而病因,谁也说不清楚。
王宇恒会收到消息。他会知道四个大男人堵一个病秧子,结果一伤一残,两个吓跑了。他会知道这个病秧子用一支笔把领头的送进了ICU。他会重新掂量这个“穷老师”的分量。
更重要的是,他会开始不安。
这种不安,比任何威胁都有用。
沈默睁开眼,从抽屉里取出备用笔,放回公文包夹层。然后关上台灯,在黑暗中躺下,把被子拉到胸口。
胃还在疼,但比昨天轻了一些。他按着胃部,眼睛在黑暗中睁着,看着天花板。
巷战不过是餐前小菜。李家那边才是真正的硬仗。病理报告三天后出来,李老太爷的最终审查随时可能到来,而李幼薇那双眼睛,还会继续打量他、试探他、一层一层地剥开他。
黑暗中,他无声地笑了一下。
他们想看他的底牌,但他最擅长的,就是让对手以为自己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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